2016年8月14日 星期日
民眾不懂法令 上網賣藥品醫療器材遭開罰
【on.cc東網專訊】許多民眾因不了解法令,上網拍賣家裡用不到的物品卻連同藥品或醫療器材一起販賣,因而遭檢舉而受罰。高雄市衛生局呼籲民眾,網路拍賣並不是什麼都可以賣,刊登販售商品前應詳閱拍賣平台公告的禁止事項,並注意產品是否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,以免誤刊而受罰。
據高雄市衛生局統計,今年1至5月,共查獲網路違規販售醫療器材共253件,查獲違規產品項目其中以止鼾器55件(21%)、低週波治療器47件(18.5%)、經絡通治療儀相關產品21件及其他130件(血壓計、退熱貼、隱形眼鏡、OK繃等)為最常見,違規來源以露天拍賣、Yahoo拍賣及臉書居多,且大多數人都不清楚自己已經違法。
目前衛生福利部僅開放藥商於事前申請並經核准後,得於郵購買賣通路(含網路、郵購及電視購物等)販賣第一等級及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,其餘之醫療器材均不得於網路、郵購及電視購物等非實體店面之通路販售。
衛生局表示,如欲申請醫療器材郵購買賣通路,需向當地衛生局申請藥商許可執照及登記郵購買賣通路事項,必須具有實體通路營業處所,才可在網路販售藥物。另外藥商目前僅許可「乙類成藥」、「第一等級醫療器材」及部分「第二等級醫療器材(13品項)」等項目可在網路販售,若未申請許可即於網路刊登販售醫療器材,依據藥事法規定將處新台幣 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;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,經查獲者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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